0.0639

五煦查题

快速找到你需要的那道考题与答案

尔雅诊所式法律教育答案(学习通2023完整答案)

46 min read

尔雅诊所式法律教育答案(学习通2023完整答案)

会见

第一章测试

1、尔雅请问下面哪一项不是式法会见常见注意事项之一:
A、代理费用
B、律教客户分类
C、育答谨慎建议
D、案学给出建议

2、习通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会见前的完整客户调查作用?
A、前期筛选掉不良客户
B、答案促进律师与客户合作的尔雅达成
C、了解客户的式法个人隐私
D、方便律师在客户来之前进行相关准备

3、律教哪项不属于专业的育答记录系统?
A、PCLaw
B、案学Linkedin
C、习通Time Matters
D、完整律通

4、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展现律师法律知识素养和专业能力的适当方法?
A、毕业的法学院属于知名法学院
B、职业年限长
C、一定可以打赢官司,得到赔偿
D、处理过类似的案件较多

5、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确定代理费用需要考虑因素?
A、律师毕业的法学院
B、案件种类
C、案件复杂程度
D、律师的工作时间

6、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在中国律师对中国客户进行背景调查的数据库?
A、Westlaw
B、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C、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旅游黑名单
D、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纳入律所考虑接手案件的因素中?
A、客户的信用背景、合作态度
B、代理费用、代理范围
C、证据材料
D、律所的实际情况

8、计划表用于对会见前的客户信息整理,需要记录的一般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客户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B、首次建立联系的方式、日期、时间
C、法律问题的基本类别、预约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其他关于客户的背景资料、预计出席会见的律师名单等
D、详细的法律研究和分析

9、关于会见备忘录,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备忘录是用于会见时客户陈述的案件相关事实记录和证据列表。
B、记录案件事实的时候,可以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也可以为陈述案情的形式。
C、需要写明案件类别,案件事实、证据列表、案件主要的争议焦点,会见的方式、日期、时间、地点、客户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记录人姓名、参与会见的同所律师姓名等内容。
D、备忘录不需要留有客户签名的地方,存档前不需要给客户过目并且签字确认。

10、会见是律师与客户、证人、对方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案件相关人员的谈话。

11、对于不合作的客户,可以尽力争取,转变为合作客户,但是对于无法转变的客户,提供服务是最好的选择。

12、律师的代理费用要符合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3、对于大型的律所,往往会使用专业的记录系统,例如英文的有PCLaw、Time Matters,中文的有律通、天行通等软件系统。这种管理系统可以综合进行行政办公、流程控制、案件和财务管理,结合法律数据库系统使用,方便律所的管理,资料存储和收集,可以基本做到无纸化办公,在任何有网络的地方都可以继续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查询客户资料。

14、如果没有足够的信任,律师可以考虑不接手案件代理。

15、面试中不需要使用小细节和故事支撑自己提出的观点。

16、在会见中,不需要谨慎地给出法律意见。

17、对于一些专攻部门法业务的中小型律所,会见时不需要明确客户需要律所解决的问题和代理范围。

18、新手律师接案子可以大包大揽,对于任何类型案件甚至自己不擅长没有经验的案件都可以接手。

事实调查

第二章测试

1、事实调查的模式不可以是:
A、法律要素
B、时间顺序
C、因果关系
D、事实模式

2、以下哪个要件不是犯罪需要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
A、犯罪主体
B、犯罪的主观方面
C、犯罪客体
D、犯罪结果

3、犯罪的主观方面有哪两种?
A、故意和过失
B、故意和预谋
C、故意和共谋
D、过失与预谋

4、因果关系调查模式可以有哪几种?
A、由因到果和由果到因
B、由前至后和由后至前
C、由先至后和由后至先
D、由横向到纵向和由纵向到横向

5、以下哪一个不属于一般案件的事实调查可以阶段:
A、准备阶段
B、实施阶段
C、分析阶段
D、结尾阶段

6、以下哪项不属于被调查人分类?
A、无害证人
B、中立证人
C、不利证人
D、有利证人

7、刑事案件一般由公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案件有被告对其具体的行政行为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8、民事案件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责任原则。

9、事实调查的范围往往广于举证责任的范围,因为事实调查具有主动性,是为了了解案情而进行的证据收集。

10、我国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都否定了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

11、律师可以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12、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13、法律要素调查模式是根据具体法律法规中对于构成要素的规定,逐一进行调查。

14、我国规定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5、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16、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17、对于依照推测产生的潜在证据,需要确定是否客观合理、是否可能,再进行进一步调查,避免不做计划,盲目调查。

18、在准备阶段不需要明确已知证据和制定详细计划。

19、在实施阶段针对时间、地点、人物的选择是调查关键,并且采用多样化的调查方法,并且排除个体局限性,但可以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0、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1、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的,律师也应当严格保密。

22、对于证据,要看是否存在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公文文书、公证、非亲属和利益相关证人有利证言等效力较高的证据,如果只有传来证据、间接证据、非公文书证、一般证据、亲属或者利益相关证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等效力较低的证据,就要考虑在调查阶段获取更多效力较高的证据,来强化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或驳斥对我方不利的证据。

法律研究

第三章测试

1、请在中国知网(cnki.net)检索“网络攻击”,然后找到国际法相关的文章,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文章是以下哪一篇?
A、论金融全球化趋势下的中国金融法律问题 贺小勇 法学论坛
B、平民参与网络战的法律问题及其规制 王孔祥 法治研究
C、从《塔林手册》看网络攻击中自卫权的行使 刘仑 东岳论丛
D、网络攻击国际立法是否可能 朱雁新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请在中国知网(cnki.net)检索“网络攻击”,然后找到民商法相关的文章,于2017年1月15日发表的文章是以下哪一篇?
A、网络侵权信息具体类型及治理措施探析 刘涵 今传媒
B、互联网时代全面保护和安全标准与数字财产的保护 侯鲜明 河北法学
C、智慧医疗条件下患者隐私权安全保障体系的完善 欧世龙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D、青少年的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建议 宋笑年 法制与社会

3、请在中国知网(cnki.net)检索“网络攻击”,外文文献中不包括以下哪种语言的文献:
A、印地语
B、荷兰语
C、丹麦语
D、俄语

4、请在中国知网(cnki.net)检索“网络攻击”,在英文文献中由Bob Brown在2015年发表的文章题目是:
A、Security researchers ask: Does self-destructing data really vanish?
B、Symantec: Why bigger is better but less is more
C、iPhone worms, other smartphone malware in researchers’ sights
D、How to chat up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about DDoS attacks

5、请在中国知网(cnki.net)检索“网络攻击”,以下哪项专利是由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10-26申请的?
A、一种漏洞严重性评估及修补方法
B、一种风险防控系统的评估方法及装置
C、一种文件处理方法和装置
D、一种存储数据完整性验证及恢复方法

6、请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法院导航功能中,海南没有以下哪个法院?
A、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B、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C、海南省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D、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7、请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检索陈有西律师相关的传销案件(缙云县人民法院)相关信息错误的是以下哪一项?
A、该案是由陈有西代理
B、本案被告人马某当庭提交了陈有西律师关于中国首例电子商务被控传销案的辩护词
C、陈有西律师关于中国首例电子商务被控传销案的辩护词,因不符合证据法定形式,且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故不予采纳
D、本案的编号是(2014)丽缙刑初字第398号

8、请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检索“开除学籍”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案件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该案的委托代理人湛中乐,北京大学教授
B、本判决援引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C、本案的书记员为徐超
D、本案的审判长为段小京

9、在2016年的当事人为“鹿晗”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以下哪些信息不正确?
A、原告为(株)S.M.ENTERTAINMENT;
B、原告法定代表人为金英敏,该公司代表理事;
C、原告胜诉;
D、案件受理费用为1,000,000人民币

10、请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检索“裸贷”,2017年的案件,以下陈述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该案件为民事案件
B、该案件为一审案件
C、该案件涉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D、该案件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

11、请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高级检索功能中,全文检索可以不能选择检索部分是以下哪一个?
A、首部
B、尾部
C、中部
D、全文

12、以下哪些数据库属于国外法律研究数据库:
A、Westlaw
B、LexisNexis
C、HeinOnline
D、US Weekly

13、以下哪些数据库属于国内法律研究数据库:
A、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
B、法学核心期刊 CSSCI Law Journals:http://law.sjtu.edu.cn/Article070403.aspx
C、法院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D、九章研究所:http://www.classiclaw.com/

14、在检索中,缩小关键词为就会得到精确的结果,一定和关键词相关但不一定包括所有的关键词内容;而放大关键词就可能得到更抽象的结果,而且不一定和关键词相关。

15、Westlaw的检索是全部免费的。

16、国内法的强制适用性法律依据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在普通法系国家还包括本法域内有效的判例。

17、美国德州最高法院对于加州法院的说理性就很强,因为毕竟是一州州内法效力最高的法院。

18、权威法律数据库文献的效力与一般的百度谷歌维基百科搜索在说理效力上无差别。

19、Westlaw和Lexis如果是私人账户,都有线上保存功能,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省再次搜查的时间。

20、检索完毕后,对于找到的内容,可以将相关的内容归纳出来,也可以就简单复制粘贴。

21、说理性法律依据,包括论文、教材,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英美法系对于其他法域的判例。

咨询

第四章测试

1、咨询的概念很广,一般可以理解为对某种专业领域进行参谋、提出建议,在心理治疗、医学临床、财务管理都可能涉及咨询。

2、法律咨询就是根据具体案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询问和征求法律意见,从而获得解决问题对策的过程。

3、会见和咨询的区别不在于律师是否提供法律意见。

4、良好的沟通能力除了需要语言能力之外,还需要在沟通过程中学会倾听和观察,可以随时抓住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和主要需求,从而给出相应的回答。

5、良好的倾听和观察是一味听和看,是要寻找到有用的信息,引导当事人到正确的方向,切忌花费大量时间进行闲聊。

6、咨询的最终决策人是当事人而不是律师,所以要给当事人充分的建议和详实的披露,让当事人最大限度了解相关事实和法律,做出理性合理的判断,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来选择适当合理的方案。

7、咨询中要注意职业道德。应该注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不能讲当事人的案情透露给第三方。

8、咨询要学会处理利益冲突。在当事人利益和自身利益冲突时候,要学会尽量以当事人利益为重。

9、咨询也要学会拒绝当事人无理的请求,当然要避免和当事人产生正面冲突,可以委婉阐述不能解决问题和达到预期的原因,并且积极表示“虽然不能这样做,但是我们可以这样做,来把损失降到最低”或者告诉当事人“我们会努力争取,哪怕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尽全力”。

10、咨询首先要确定咨询的目标,这需要与当事人不断沟通和确认,可能会在咨询中不断修改、反复变化。

11、咨询不一定要始终以当事人为中心。

12、咨询要一味迎合当事人,仅仅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冷静地告诉当事人利弊得失,提供专业意见,而不能简单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13、如果自身利益确实和当事人利益冲突太大而无法回避时,需要向当事人及时披露,找到替代律师介入案件或者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咨询,例如案件可能涉及律师自身的财产减损或者投资收益等情形。

14、当事人对于方案的选择和计划的肯定最好合理规范地记录下来并由当事人确认,这样可以证明律师是在充分征求当事人同意情况下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避免后续的纠纷和分歧。

15、律师可以建议使用某个或者某些解决方案,但是不能为了图省事或者为了效率而不要当事人进行表态。

16、咨询需要综合评估方案,提出建议,由当事人选择方案,并且制定执行计划。

17、咨询中有新的目标或者有新的证据材料,相应的解决方案有更改和变化。

18、咨询不需要确定相应解决方案,不需要最后针对一个目标,提出若干个不同的解决方法,然后逐一结合案情和法律为当事人进行分析利弊、成本、风险、成功率等内容,不需要来要当事人有一个充分的背景了解。

19、咨询需要高度的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0、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储备可以使得律师在咨询时显得更有自信,处理问题起来更有效率。

谈判

第五章测试

1、谈判是当事人为了实现互利互惠,通过真实意思表示交换意见,说服对方接受要求的一个协商过程。

2、谈判属于非自愿进行,非私力的,法定程序的信息交换。

3、谈判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小到日程在集市里面的讨价还价,大到国家与国家间的国际条约签订,是非常需要掌握的法律职业技能。

4、谈判双方需要合作,有一定的共同利益,希望自己的利益能够最大化,所以一般来说,谈判不具有对抗性,而是一种合作的伙伴关系。

5、谈判是一个静态的过程,双方在谈判过程中,要保证信息的持续交换。

6、谈判时,一定要注意做相遇运动,也就是双方要有意识地互相靠近而不能一方不停妥协另一方无动于衷。

7、谈判的内容往往比较多样,包括经济利益、关系维持、权利义务、心理需求、名誉商誉、生活质量等。

8、谈判中的知己知彼,需要在前期有充分的背景调查和研究。

9、谈判可以结合我们在事实调查和法律研究中学习到的方法,对于双方的主要谈判内容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知道我方需要的底线和估计对方的底线。

10、作为谈判的一方,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底线不被披露,造成谈判中的被动局面。例如对于核心的底线一般由少数人来定夺或者掌握,越多人知道越有可能泄密。

11、谈判时分清楚哪些内容是自己的底线不能让步的,哪些内容是自己可以妥协从而换取对方在不能让步事宜上的妥协。

12、谈判时,选定一个良好的谈判环境和时间是无关紧要的。

13、良好的谈判环境和时间可以给双方一个放松的心情,良好的心情更有利于合作的顺利达成。

14、谈判时,还要重视人员的分工,例如一般需要确立一个人代表一方主导谈判,另外的人配合他,这样可以防止观点的前后不一致和非必要性的重复,并且可能使得相关的内容最迅速有效地传达给对方。

15、不一定所有的参与人都需要了解谈判的情况。

16、角色分工上,最好在一方中出现唱红脸唱白脸的情况。

17、谈判应该给对方诚恳、守信用的印象,通过积极的倾听,允许对方有适当的情绪宣泄,给对方充分的尊重和理解,并且需要有创造性和灵活性。

18、谈判后,如果成功,不一定要将谈判协议当场签订,因为会显得太过心急,给人不好的印象。

19、想要快速高效地达成协议需要根据具体的谈判事宜,结合经验,拟定一个格式合同,将双方需要进一步协商的关键问题留白,最后双方短时间内填写完毕达成的合议,直接签字盖章。

20、作为谈判失败的替代方案,律师要对方式的成本要有一个预估,要充分向当事人说明调解、诉讼、仲裁等替代方案的成本往往比谈判高,这样也可以促使谈判的达成。

调解

第六章测试

1、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的调解模式?
A、诉讼调解;
B、公安局调解;
C、行政调解;
D、人民调解

2、调解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第三人,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来进行纠纷的解决。

3、调解是强制性的非自愿纠纷解决机制,当事人在有经验的调解员引导下,通过疏导,劝说来促进谅解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4、诉讼调解,是由法官担任调解员进行结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法院裁判一样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5、行政调解,即在行政机关主持下的纠纷解决方式,只能是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纠纷。

6、人民调解,是群众性组织不通过法律程序促使双方达成合意。

7、调解与诉讼比起来,一般来说成本较低,效率更高。

8、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那么可以继续诉讼。

9、调解过程没有法定程序的约束,例如证据相关的规定,可能存在不合理甚至违法的地方。

10、调解不具有保密性,在调解过程中的透露的信息和最终达成的协议应该被第三方知晓,不过在调解中的保密信息也不适宜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以及被法庭采纳。

11、调解机构一般会提供调解员名单库,当事人自己或者调解机构根据纠纷类型,复杂程度和调解员的专场进行匹配后确定人选。

12、调解员的身份必须具有中立性,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信赖来进行争端解决的,因此调解员不能代表或者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独立和公正是完成调解的关键。

13、调解员应该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前提下,充分了解双方的态度、立场、地位、纠纷的持续时间、复杂程度,认真和耐心地倾听双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公正诚意、表达能力来促使双方达成合意。

14、调解员没有书记员,这样可以提高调解的效率。

15、调解前,需要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有权寻求其他的专业帮助;除非经双方同意或者根据法律,调解过程获得的信息保密;调解中认定的案件事实不会用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中;调解费用和支付方式。

16、调解开始,要注意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授权,如果一方调解参与人的授权有限,那么就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继续调解,要及时中止不再授权范围内的参与人继续进行调解,并且告知该参与人代表的一方,要扩大授权范围或者重新指派有权的代表。

17、调解时,不需要适当引导当事人的情绪,也不需要逐条分析争议问题。

18、如果认为双方矛盾太大,面对面进行沟通会陷入困境和僵局,那么调解员可以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

19、背对背调解不需要要保持中立性。

20、在协议起草和确认完成后,调解员应该告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然后当事人可以签字。

诉讼

第七章测试

1、以下不属于利益冲突的情形是:
A、同一个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
B、同一个律师代理侵权人和受害人双方
C、同一个律师代理多个原告诉同一被告
D、律师在代理客户的诉讼标的中有利益

2、诉讼准备中确定诉讼请求的合理和合法:在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后,要确定证据充分合法、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关注诉讼时效问题。

3、如果法院可能不予立案,律师可以建议采用诉讼外的其他方式来进行争议解决。

4、如果当事人的请求明显违法,律师也不可以建议当事人修改诉讼请求。

5、若当事人坚持以违法理由进行诉讼,律师可以拒绝接受委托。

6、诉讼准备要尽量避免利益冲突:注意同一个律师事务所要避免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这样可能损害当事人利益,并且引起当事人对于律所的质疑。

7、如果律所已经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也已经告知另外一方目前的委托代理关系,另一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由同一律所进行代理,那么律所应该安排不同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代理,并且避免两方的律师团队在同一律所有密切接触,造成利益冲突。

8、梳理证据材料和制作证据清单过程中,如果不是单一证据,不需要将证据材料清晰明确地进行一个梳理,制作好证据清单。

9、梳理证据材料和制作证据清单,原则上可以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证明的事项来进行,例如针对案件不同的争议焦点来分类证据。

10、一定要提供具有法定形式的证据,例如相关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一定要有机构的签章,复印件一定要经过合法的公证,证人证言需要有证人签名等。

11、律师在代理客户进行诉讼前,可以不告知客户相关的诉讼费用。

12、据国务院2006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3、为了留住客户,律师可以不告知诉讼可能的风险。

14、诉前保全是在起诉状前或者法院立案前的救济措施,如果法院裁定诉前保全,申请人在20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保全。

15、诉讼保全是在起诉时或者起诉后提出的救济措施,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法院无权驳回无担保的申请。

16、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都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胜诉却无法实现权益的情况发生。

17、对于申请停止执行行政行为,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没有例外情况。

18、关于答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和《行政诉讼法》第67条:被告的答辩期从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起二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19、IRAC分析即使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出争议焦点(issue)是什么,给法官一个心理预期,表明将陈述给他什么内容;然后举出相关的法律法规(rule)的内容;再来将法律法规结合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说理(application);最后得出结论(conclusion)。

20、叙事要注意语速,中文以每分钟180-200字为最佳的语速。

21、人们在试图说服别人时,仅靠严密的逻辑推理,常常不会奏效。相反,通过影响感情来说服别人或许更有效——在法律领域也是如此。

22、对于有利的事实要加强陈述,不利的事实可以不如实相告。

法律文书

第八章测试

1、下列答案哪个不属于按照起草主体不同的分类?
A、由法院起草的判决文书;
B、公安机关递交的文件;
C、由检察院起草的检察文书;
D、由律师起草的律师文书

2、下列哪些不属于律师起草的文书?
A、起诉状;
B、答辩状;
C、上诉状;
D、诉讼状

3、首部按顺序包括:标题、文号、诉讼参加人和案由、审理经过。

4、诉讼参与人的信息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等。

5、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刑事被告人还需要写明强制措施情况以及现羁押处所。

6、刑事判决书中只需要列出检察机关及被告人,也需要列出被害人。

7、行政判决中,被告是行政机关,不须有法定代表人这一项。

8、尾部按顺序包括:民事或行政诉讼费用承担(刑事诉讼中没有),上诉权利说明,法官(包括审判长和审判员)和书记员落款,判决日期、法院印章、“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说明。

9、检察文书常见的有刑事起诉书和刑事抗诉书。

10、检察文书首部按顺序包括:标题、案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查过程。

11、律师文书中起诉状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称谓和基本情况。

12、在民事和行政起诉书中称“被告”,而在刑事起诉书中称为“被告人”。

13、答辩状首部包括标题、答辩人称谓以及答辩人住址及身份证号码。

14、律师文书中起诉状标题应该为“刑事自诉书”或者“民事/行政起诉书”,而不是“刑事自诉状”或者“民事/行政起诉状”。

15、在刑事上诉状中只用列出上诉人而不用列出被上诉人,而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需要列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6、上诉请求中,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要写明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判;对于刑事案件,要写明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全部、部分撤销原判决,或者请求重新审理、改判等。

17、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18、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可以不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19、文献援引时一般需要告知读者以下信息:成文法的全称,制定(包括通过和修正)日期,发文字号(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制定日期),具体法条,文献来源。

20、美国联邦立法宪法的援引格式为宪法缩写, 条款。例如U.S. Const. amend. XIII, §2.(《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3条第2款。)

21、美国联邦行政规章的援引:行政规章的名称, 卷号(一个空格)C.F.R. (一个空格)条款号(出版年份)。例如Conservation of Power and Water Resources, 18 C.F.R. § 358 (2008). (能源和水资源保护,《联邦行政规章》第18编358条(2008年版)。)

22、最高人民法院在《二五纲要》中也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特有的案例指导制度,以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

23、法学学术写作一般需要公正客观地对问题加以分析,所以要在全面的法律研究基础上,注意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充分分析各方利弊得失,才能给出比较能使人信服的学术研究结论。

24、在法律文书中,滥用第二人称“你”“你们”不会让读者感觉被命令和强制接受观点。

25、注意简历的填写不要出现明显的错别字和不真实的信息(例如:虚假的学位、成绩、实习经历等),这些问题一旦被人力资源发现,将对工作申请非常不利甚至直接被淘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意识的普及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很多人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感到无从下手,因此,诊所式法律教育应运而生。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什么是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基于学习通平台的在线法律教育课程,通过视频、文字、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系统地讲解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与传统的法律教育相比,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以下优势:

  • 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节约时间和成本。
  • 课程内容丰富,涵盖各个领域和难点。
  • 案例分析、问答互动等形式,让学习更加生动有趣。
  • 教师团队强大,经验丰富,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在线教育,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这对职场人士来说非常方便,可以在工作之余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增加竞争力。

2. 课程内容丰富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程内容涵盖了商业法律、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等各个领域的知识点,并且涉及到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点。这样的课程设置既能够满足初学者的需求,也可以让有经验的人深入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3. 学习形式多样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采用了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如视频、文字、案例分析等,不仅有利于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力,也可以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点。

4. 教师团队强大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师团队由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专业律师和教育培训专家组成,他们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掌握了一套实用的教学方法。他们通过讲解案例、答疑解惑等形式,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适用人群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适用于以下人群:

1. 企业管理人员

企业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处理企业与客户、供应商等各方之间的纠纷,也能够保护企业自身的权益。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让他们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掌握一些实践经验。

2. 律师和法律实务人员

律师和法律实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帮助他们逐步深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3. 初学者

初学者可以通过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系统地了解法律知识,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实践技能。这对他们将来从事各种职业都有很大的帮助。

总结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法律教育形式,具有很多优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将成为法律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意识的普及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很多人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感到无从下手,因此,诊所式法律教育应运而生。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什么是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基于学习通平台的在线法律教育课程,通过视频、文字、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系统地讲解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与传统的法律教育相比,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以下优势:

  • 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节约时间和成本。
  • 课程内容丰富,涵盖各个领域和难点。
  • 案例分析、问答互动等形式,让学习更加生动有趣。
  • 教师团队强大,经验丰富,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在线教育,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这对职场人士来说非常方便,可以在工作之余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增加竞争力。

2. 课程内容丰富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程内容涵盖了商业法律、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等各个领域的知识点,并且涉及到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点。这样的课程设置既能够满足初学者的需求,也可以让有经验的人深入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3. 学习形式多样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采用了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如视频、文字、案例分析等,不仅有利于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力,也可以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点。

4. 教师团队强大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师团队由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专业律师和教育培训专家组成,他们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掌握了一套实用的教学方法。他们通过讲解案例、答疑解惑等形式,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适用人群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适用于以下人群:

1. 企业管理人员

企业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处理企业与客户、供应商等各方之间的纠纷,也能够保护企业自身的权益。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让他们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掌握一些实践经验。

2. 律师和法律实务人员

律师和法律实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帮助他们逐步深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3. 初学者

初学者可以通过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系统地了解法律知识,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实践技能。这对他们将来从事各种职业都有很大的帮助。

总结

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法律教育形式,具有很多优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学习通诊所式法律教育将成为法律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