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83

五煦查题

快速找到你需要的那道考题与答案

mooc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期末答案(慕课2023完整答案)

98 min read

mooc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期末答案(慕课2023完整答案)

第二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合同法基本原理章节测试

1、工程施工企业的合同法人是指( )
A、依法成立的法律建筑公司
B、公司总经理
C、制度合同签字人
D、期末公司股东大会

2、答案答案被仲裁机构裁定为可撤销合同,慕课自( )起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A、完整合同签字日
B、工程合同开始履行日
C、合同一方将撤销申请提交仲裁机构日
D、法律合同撤销日
E、制度仲裁机构发出裁决通知书日

3、期末追究合同违约责任的答案答案情况包括( )
A、双方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后使一方受到损害
B、慕课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令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导致的损害
C、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主观过失行为引起对方的损失
D、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使工程停建导致承包商受到损害

4、一方因对方以欺诈手段订立了对自己利益有重大损害的合同,则他可以( )
A、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B、单方宣布合同无效
C、向法院请求裁定撤销合同
D、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合同

5、下列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况的是( )
A、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B、合同标的实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6、下列合同中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是( )
A、工程承包合同
B、设计合同
C、仓库保管合同
D、购销合同

7、依据合同法规定,( )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一方以胁迫手段
D、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8、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对方8万元的实际损害,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方法计算的违约金金额为6万元,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赔偿金的金金额为( )万元
A、2
B、6
C、8
D、14

9、《合同法》规定,空缺条款的弥补顺序是( )
A、法定---推定---约定
B、推定---约定---法定
C、约定---推定---法定
D、约定---法定---推定

10、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 )
A、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C、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
D、签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11、违反合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中,( )体现了制裁性
A、赔偿金
B、违约金
C、索赔
D、继续履行

12、合同法规定合同终止的方式有( )
A、合同权利转让
B、合同解除
C、合同变更
D、支付违约金

13、下列属于可撤消合同的情况的是( )
A、合同标的实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B、以不合理的低价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卖给他人
C、一方乘人之危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D、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14、不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
A、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
B、合同中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
C、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
D、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15、追究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况包括( )
A、双方通过协商变更经济合同后使一方受到损失
B、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令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导致的损害
C、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主观过失行为失误引起的损失
D、因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使工程停建导致承包商受到损害

16、因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法律事实,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在双方就变更内容协商期间,合同应( )
A、立即停止执行
B、宣告无效
C、继续有效
D、对要求变更的条款部分有效

17、一方因缺乏经验或重大误解订立了对自己利益有重大损害的合同,则他可以 ( )
A、单方宣布合同无效
B、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C、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合同
D、向法院请求裁定撤销合同

18、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不包含有下列的 ( )
A、行为
B、财产
C、自然人
D、智力成果

19、违反经济合同当事人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之后,则( )
A、有权不再继续履行合同
B、应权利人要求继续履行时,还应继续履行
C、由仲裁机构裁决是否履行
D、由双方协商议定是否履行

20、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的是( )
A、施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B、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晚建,致使合同无 法履行
C、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
D、承包人将其工程分包给他人

21、下列当事人( )不能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机关
B、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
C、自然人
D、享有继承权而未成年公民

22、经济合同依法订立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下列的 ( )
A、经济合同当事人要有合格的资格
B、经济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C、经济合同的形式和订立程序要合法
D、主管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23、属于要物合同的有( )
A、施工合同
B、监理合同
C、定金合同
D、抵押合同

24、所有的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25、《合同法》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6、合同解除后,其他的条款都失去效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违约当事人支付了违约金后,对方认为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可不再继续履行

28、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9、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后履行义务方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30、合同对履行期限未作规定的,义务人可以随时向权利人履行义务

31、可撤销合同是从其撤消时失去法律效力的

32、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和国家机关

33、《合同法》规定,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形式中,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即违约方在赔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基础上,再行支付违约金

34、无效经济合同是从其确认时失去效力

35、违约误期罚款可以定义为承包商未能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合同期内或工程师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时,应向业主偿付一定数额的违约罚款

36、某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其他企业发生合并,则该企业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37、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 的一方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38、按照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存在着对价关系,合同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

39、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 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40、甲乙共同协商签订了一份定金合同,乙向甲预交定金80万元人民币,但乙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合同,则乙应向甲赔偿人民币金额为____________

41、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以递交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实践合同和

42、执行国家定价的经济合同,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 价执行。

43、是指欠缺生效条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44、合同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 或其他组织

45、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

46、违反经济合同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的性质是惩罚性和

47、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权被称为

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章节测试

1、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的时间应当是( )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同一天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30天内
D、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第二天

2、要约相对人对要约主要条款部分同意,部分作出变更的答复文件,可视为( )
A、拒绝
B、新的要约
C、部分承诺
D、承诺

3、下列属于承诺的行为是( )
A、发布招标公告
B、递交投标报价
C、发布中标通知书
D、发布招标文件

4、施工招标的发包工作范围可以是( )招标
A、分包单位再分包的特殊专业工程
B、分部工程
C、分项工程
D、单位工程

5、投标单位有以下行为时,( ),招标单位可视其为严重违约行为而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截止后要求撤回投标书的
B、不参加开标会议
C、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D、通过资格预审后不投标

6、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中标合同价应是( )
A、投标书中标明的报价
B、标底价
C、评标委员会算出的评标价
D、施工图设计编制的预算价

7、工程标底是工程项目的( )
A、合同价格
B、施工结算价格
C、工程概算总价格
D、预期价

8、施工招标的发包工作范围不可以是( )招标
A、单位工程
B、全部工程
C、特殊专业工程
D、分部工程

9、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招标程序上的主要差异表现为( )
A、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B、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C、是否公开开标
D、是否解答投标单位的质疑

10、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单位由( )确定
A、监理单位
B、主管单位
C、招标单位
D、招标办

11、发包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是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而施工单位的投标属于承诺。( )

12、投标保函可以约束投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撤标或中标后按时与业主签订合同。( )

13、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招标程序上的主要差异表现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

1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举行的澄清问题会上,投标人给业主提出的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

15、一个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等级编制几个标底。( )

中国大学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越来越大,其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在大学工程建设领域,也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法律制度,下面将从大学工程合同的概念、特点、目的、种类、签订、履行和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大学工程合同的概念

大学工程合同是指在建设、改建、扩建、装修等过程中,大学与建设单位或建筑工程承包商之间为了达成共同目标,签订的双方同意、互利、有约束力的合同。该合同约定了工程的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工期、价格、结算等内容,是确保大学工程建设依法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

二、大学工程合同的特点

(一)复杂性:大学工程通常具有复杂性、专业性、综合性等特点,需要建筑工程承包商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协调等能力,同时大学也需要有一定的技术、质量检测等能力。

(二)长期性:大学工程的建设周期一般比较长,需要合同双方在较长的时间内进行协作和配合,且建成后会用于较长时间,因此需要注重长远利益。

(三)公益性:大学工程多为公共性质的建设,需要注重社会效益和公益性,不能只重视经济利益。

三、大学工程合同的目的

大学工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确定工程建设的基本标准、质量、价格、工期等,确保大学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该合同也为合同双方之间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使得双方能够依法合理地行使与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大学工程合同的种类

大学工程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内容、目的等因素,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例如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每种类型的合同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签订大学工程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五、大学工程合同的签订

大学工程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应该是基于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在真实、明确、完整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条款,如工程标准、质量要求、价格、工期、责任、风险承担等,应当注重合同效力和合同实现的可行性,充分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

六、大学工程合同的履行

大学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同双方应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和条款,按照约定的质量、时间、价格等要求进行履行,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合同效力、合同实现的可行性和合同的完整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七、大学工程合同的纠纷解决

在大学工程建设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纠纷的发生并不罕见。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解决应当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顺序,逐级解决,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

八、结语

以上是关于中国大学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探讨,大学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学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各大学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