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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c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案例纠纷司法解释课后答案(mooc2023课后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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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c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案例纠纷司法解释课后答案(mooc2023课后作业答案)

第二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合同法基本原理章节测试

1、工程一方因对方以欺诈手段订立了对自己利益有重大损害的合同合同,则他可以( )
A、法律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B、制度作业单方宣布合同无效
C、案例向法院请求裁定撤销合同
D、纠纷解释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合同

2、司法下列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课后课后情况的是( )
A、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答案答案合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B、合同标的工程实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以合法的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3、法律下列合同中属于提供服务的制度作业合同是( )
A、工程承包合同
B、案例设计合同
C、纠纷解释仓库保管合同
D、购销合同

4、依据合同法规定,( )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一方以胁迫手段
D、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5、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对方8万元的实际损害,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方法计算的违约金金额为6万元,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赔偿金的金金额为( )万元
A、2
B、6
C、8
D、14

6、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 )
A、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C、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
D、签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7、下列属于可撤消合同的情况的是( )
A、合同标的实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B、以不合理的低价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卖给他人
C、一方乘人之危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D、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8、一方因缺乏经验或重大误解订立了对自己利益有重大损害的合同,则他可以 ( )
A、单方宣布合同无效
B、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C、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合同
D、向法院请求裁定撤销合同

9、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不包含有下列的 ( )
A、行为
B、财产
C、自然人
D、智力成果

10、违反经济合同当事人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之后,则( )
A、有权不再继续履行合同
B、应权利人要求继续履行时,还应继续履行
C、由仲裁机构裁决是否履行
D、由双方协商议定是否履行

11、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的是( )
A、施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B、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晚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C、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
D、承包人将其工程分包给他人

12、下列当事人( )不能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机关
B、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
C、自然人
D、享有继承权而未成年公民

13、经济合同依法订立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下列的 ( )
A、经济合同当事人要有合格的资格
B、经济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C、经济合同的形式和订立程序要合法
D、主管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14、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保管合同
B、运输合同
C、租赁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

15、下列对合同分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加工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B、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C、建设单位与商业银行的贷款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16、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 )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有偿合同
D、双务合同

17、2017年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商发出采购单购买一批钢材。要求乙在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甲再次发函至乙取消本次采购。乙收到两份函件后,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C、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D、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18、施工单位向电梯生产公司订购两部A型电梯,并要求5日内交货。电梯生产公司回函表示如果延长1周可如约供货。根据《合同法》,电梯生产公司的回函属于( )
A、要约邀请
B、承诺
C、部分承诺
D、新要约

19、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于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
B、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
C、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
D、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

20、某施工企业向某玻璃厂发出购买玻璃的要约。要求玻璃厂5月20日之前确认,玻璃厂于5月25日答复同意。玻璃厂同意的行为应视为( )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承诺意向
D、新要约

21、甲建筑公司向乙水泥厂发出采购100吨水泥的要约,乙与10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10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厂,时逢其法定代表人外出。10月9日,法定代表人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10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
A、10月1日
B、10月8日
C、10月9日
D、10月10日

22、甲建筑公司向乙公司发函采购红砖,函件中标明了红砖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乙公司回函表示如果延长10天可如约供货。根据《合同法》,乙公司的回函属于( )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新要约
D、部分承诺

23、施工企业根据材料供应商寄送的价目表发出了一个建筑材料采购清单,后因故又发出加急通知取消了该采购清单。如果施工企业后发出的取消通知先于采购清单到达材料供应商处,则该取消通知从法律上称为(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承诺撤回
D、承诺撤销

24、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25、关于合同的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合同可以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C、口头形式属于合同的其他形式
D、未依法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无效

26、可撤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权撤销的机构是( )
A、人民法院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监理单位

27、按照《合同法》,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邀请有( )
A、投标书
B、招标公告
C、拍卖公告
D、招股说明书
E、寄送价目表

28、甲建筑公司收到了某水泥厂寄发的价目表但无其他内容。甲按标明价格提出订购1000吨某型号水泥,并附上主要合同条款,却被告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来的价格不再适用,要采用提价后的新价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水泥厂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B、甲建筑公司的订购表示属于要约
C、水泥厂的价目表属于要约
D、水泥厂新报价属于承诺
E、水泥厂新报价属于新要约

29、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建筑材料。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拟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到达乙公司。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
B、与要约同时
C、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
E、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后

30、根据《合同法》,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的承诺对要约内容做了实质性变更
C、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要约人未收到承诺通知
D、发出承诺通知前,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
E、受要约人承诺到达要约人后,要约人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

31、根据《合同法》,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
B、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D、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2、根据《合同法》,下列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有( )
A、发生泥石流将拟建工厂选址覆盖
B、由于报价失误,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后表示无力履行
C、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款,经催告后同意提供担保
D、施工企业施工组织不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使该项目已无投产价值
E、施工企业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了现场技术人员

33、《合同法》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34、合同解除后,其他的条款都失去效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5、违约当事人支付了违约金后,对方认为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可不再继续履行

36、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7、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后履行义务方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38、合同对履行期限未作规定的,义务人可以随时向权利人履行义务

39、可撤销合同是从其撤消时失去法律效力的

40、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和国家机关

41、《合同法》规定,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形式中,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即违约方在赔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基础上,再行支付违约金

42、无效经济合同是从其确认时失去效力

43、违约误期罚款可以定义为承包商未能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合同期内或工程师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时,应向业主偿付一定数额的违约罚款

44、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 的一方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45、按照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存在着对价关系,合同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

46、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 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47、甲乙共同协商签订了一份定金合同,乙向甲预交定金80万元人民币,但乙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合同,则乙应向甲赔偿人民币金额为____________

48、执行国家定价的经济合同,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 价执行。

49、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

50、违反经济合同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的性质是惩罚性和

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章节测试

1、下列哪项行为没有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A、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B、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转包
C、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D、某大型建筑工程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2、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A、招标人
B、评标委员会
C、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其邀请的名额为( )。
A、不少于2个
B、3个以上
C、1~3家
D、5人以上单数

4、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加投标,体现了( )。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5、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 )。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
D、其他约定时间

6、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条件正确的是( )。
A、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B、有关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应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C、招标人代表可以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D、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者即是评标委员会专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
A、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B、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
C、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D、经业主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8、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 )
A、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决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B、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C、向招标人提出口头评标报告,并决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D、向招标人提出口头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9、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以上的,必须招标。
A、1000万元
B、100万元
C、500万元
D、200万元

10、招标人采取招标公告的方式对某工程进行施工招标,于2007年3月3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3月6日停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100万元;3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作了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投标截止日期为同年3月25日。上述事实中的错误有( )处。
A、1
B、2
C、3
D、4

11、《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的成本应该是指( )。
A、投标人的平均成本
B、标底中估计的成本
C、个别企业的成本
D、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成本

12、下列选项中( )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联合体各方资格的规定。
A、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B、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发售招标文件后,招标人应( )。
A、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B、接受投标书
C、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D、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14、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说法不符合开标程序的是( )。
A、开标地点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通知
B、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C、开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邀请中标人参加
D、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5、开标应当由( )主持。
A、招标人
B、投标人代表
C、招标办
D、公正机构

16、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 )依法组建。
A、县级以上人民
B、市级以上人民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招标人

17、如果建设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包括( )。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D、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E、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18、下列行为中,导致中标无效的有( )。
A、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
B、招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C、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骗取中标的
D、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
E、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19、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包括( )。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网络招标
D、都不对

20、如果建设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包括( )。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D、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E、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2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  )。
A、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自然环境限制的工程
B、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工程
C、采用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工程
D、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工程
E、因功能配套要求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的工程

22、发包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是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而施工单位的投标属于承诺。( )

23、投标保函可以约束投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撤标或中标后按时与业主签订合同。( )

24、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招标程序上的主要差异表现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

2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举行的澄清问题会上,投标人给业主提出的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

26、一个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等级编制几个标底。( )

中国大学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案例纠纷司法解释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国大学建设和改造工程也随之增多。然而,由于工程规模较大、工期长、施工难度大等原因,工程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为加强大学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大学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构建

1. 制定行业标准

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针对其特点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如《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工程规划设计评审标准》、《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评审标准》等,为工程建设和改造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 健全法律法规

针对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的特点,国家应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加强对其的监督和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为工程建设和改造的合法合规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3. 加强合同管理

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如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监督体系等,为工程建设和改造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二、大学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例分析

1. 工期纠纷案例

2018年,某大学与某建筑企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18个月。然而,由于施工方多次拖延施工进度,导致工程耽误,大学方因此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定,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大学方相应的损失。

2. 质量纠纷案例

2019年,某大学搭建了一座新的实验楼,然而不久后,实验楼出现了多处质量问题,如漏水、墙体开裂等。大学方认为是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定,建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大学方相应的损失。

3. 招投标纠纷案例

2020年,某大学开展了一项工程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某建筑企业涉嫌行贿行为,被大学方取消了中标资格。该建筑企业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违法,因此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定,该建筑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大学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之道

1. 合同履行监督

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 法律法规的完善

国家应当加强对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合同纠纷的发生率将会得到有效地降低。

3. 司法解释的制定

针对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合同纠纷的特点,国家应当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责任主体、赔偿标准等相关事项,为合同纠纷的化解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结语

大学工程建设和改造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社会发展水平的关键领域。加强大学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和改造的顺利进行,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